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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友事故经典案例:河南"驴友"第一案:山西陵川遇难 同伴被判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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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3 11:18: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4年年9月初,这起被称为“河南驴友第一案”的诉讼在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审结,法院判决,同行驴友对“伤心”的坠崖身亡不承担责任。在马武寨村民和“110”民警的协助下,驴友队员连夜从马武寨赶往陵川县城,经过两次倒车,8月16日零时左右,在陵川县公安局,大家见到了“伤心”的家属代表。

  


  “抱着喜悦的心情出发,带着沉重的心痛我们回来了。留下了我们的同伴――‘伤心’……”

  在河南人“戈壁青石”心里,山西陵川成了他永远的伤心地。一年前,在自己召集的自助游活动中,同行网友“伤心”爬山途中不幸坠崖身亡。一年后,“伤心”的家人与“戈壁青石”和其他14名驴友对簿公堂,讨要26万元的赔偿。

  今年9月初,这起被称为“河南驴友第一案”的诉讼在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审结,法院判决,同行驴友对“伤心”的坠崖身亡不承担责任。

  “头驴”网邀

  郑州的陈先生是一名旅游爱好者,每年他都会在网上和驴友邀约出行。

  2010年7月21日,网名“戈壁青石”的陈先生在论坛上再次发帖:称准备组织一次自助游太行拉练:时间为8月13日至15日。行程线路为秦家磨―马武寨―抱犊村―八里沟。

  这条被称为“南太行穿越的经典线路”从河南出发到山西的陵川县,其中马武寨坐落在马武山中,属太行山系,距陵川县城50公里。马武寨据传因东汉名将马武曾在此屯兵而得名,寨中原建有金銮殿、梳妆楼、望景楼、宰官楼等以及东、西、南、北四大寨门,四周百里皆为绝壁,现仍存部分残址,直到现在,当地农民还不时会在地里捡到些古时的箭矢、古钱或剑戟残片。

  马武寨自古交通不便,长期闭塞造成了此地原始气息很浓,是一处难得的自然生态园,群猴出没,金钱豹游弋。黄羊、野猪、猫豹、山鸡、野兔更是成群结队,旁若无人。山水风光绝美,风土人情淳朴。这片未被商业开发的自然风景成了自助游者,尤其是驴友们钟情的目的地。

  正所谓“无限风光在险峰”,马武寨一带雄奇秀丽的风景同时也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凶险。在不少旅游论坛中,曾经徒步到马武寨的驴友均对此地路途的艰险提出了警示:下到谷底是一个几十米高的断崖,绕上左侧的崖壁,是从山腰开出的窄道,属于险要的虎口地段。小路宽仅二尺,左是绝壁,右是深涧,里高外低呈倾斜状,不用说走,就是看一眼都让人头晕目眩。“戈壁青石”在网上发帖约伴自助游后,又多次发帖,提醒同行驴友:要有两双鞋,要有更换衣服;注意防雨、防晒、防洪、防滑;注意天气预报等。“戈壁青石”网帖很快得到了驴友们的回应,其中就包括网名为“伤心”、在郑州一家出版社工作的小李。

  但谁也未曾想到,等待他们的是一次真正的“伤心之旅”。

  驴友坠崖

  “拉练之行路线很棒,运气好的话,一路烟雨白云,郁郁葱葱,碧壑丹崖,素练蜿蜒,飞瀑天降。”2010年8月13日,在无限期待中,“戈壁青石”、“云上漫步”与“伤心”等17人一起从郑州出发,开始了自助游太行拉练。

  8月14日,途经红豆杉大峡谷后,驴友们到达山西陵川的马武寨。2010年8月15日9时许,“戈壁青石”、“伤心”的17人队伍和另外来自鹤壁洛阳的两支驴友队数十人混合在一起途经马武寨村“老荒”地段时,“伤心”不慎坠崖,当场身亡。

  一位参与救援的同行驴友日记记录了当时的细节:

  “上午10点左右,在崖边缓慢前行的我们几个人突然听到后面20米距离处‘隘的一声,紧接着就听到巨大的‘咚’的一声,那种惊慌失措、十几人同时发出的呐喊以及那巨大的声响惊呆了我们的每一个人,不约驻足,心里‘咯噔’一下:‘完了,出事了?’大家胡乱猜想着,不敢出声,一下子静了下来,静得让人不知所措……”

  庭审证据显示,事发后,“戈壁青石”等人很快从后面跑了过来。洛阳的队员纷纷让路,队伍中两位男医生,还有体力不错的热心队员也往下跑,大家看到的是已经死亡的“伤心”。事情发生后,“戈壁青石”打电话求救,电话打出后约一小时,马武寨的7位村民来到出事地点。同行驴友与村民一起将“伤心”的遗体运到马武寨村。

  “脑子里一幕幕的画面像放电影般滚动着,无法停止,下到沟底,我蹲在水潭边不停地泼着我的脸和头,尽量让自己清醒、冷静,我往回走,同时向一双双期待的眼神摇着手,走了约20米听到了撕心裂肺的哭声,郑州队的几个男女驴友坐在那里痛哭。”同行驴友这样写道,“至今,我一闭上眼就会浮现出那一幕一幕,通过这次事故我们需要反省的太多太多,在这里我不做任何评论,希望驴友们都能有所警示和深刻感受,安全出行吧。”

  家属诉讼

  救援进行的同时,同行的驴友给“伤心”在郑州的朋友和家属打了电话。

  在马武寨村民和“110”民警的协助下,驴友队员连夜从马武寨赶往陵川县城,经过两次倒车,8月16日零时左右,在陵川县公安局,大家见到了“伤心”的家属代表。

  第二天下午,在办完必要的手续后,陵川县公安局召开了“伤心”的家人、单位代表及同行驴友参加的现场勘查说明会。随后,“戈壁青石”和其他的同行队员在公安民警的陪同下,一起到陵川县人民医院太平间送别“伤心”,17日凌晨,所有驴友回到郑州。

  第二天,同行驴友“云上漫步”在自己的日记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一觉醒来像在做梦一样。出行人员不多而且都是专业驴友。然而,不想也不该发生的悲剧竟然发生了,让人不能接受。南太行留下‘伤心’,责任和喜好让我难以抉择1

  事发后,同行的驴友商量后决定,为“伤心”的家人筹集爱心款项。8月27日,“戈壁青石”等人将8000元爱心款送到了“伤心”家人手中,其中包括“戈壁青石”1000元,其他驴友每人500元。另外一位同行驴友“油菜”随后也将一笔数万元的爱心款送交“伤心”家人。

  2010年8月18日,“伤心”生前所在单位出具了“伤心”非因工死亡待遇的决定,并对其遗属给予了适当的津贴补助,其中包括丧葬费8万余元,并承诺对于“伤心”的父母及未成年子女将按月支付生活抚养费用。

  此事被驴友发布到网上后,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有不少网友自愿为“伤心”的家人捐款。8月23日和8月27日,网友两次自发组织为“伤心”的家人捐款10300元和9206元。

  事发后,包括“戈壁青石”在内的同行驴友虽然通过各种方式表达了对“伤心”家人的慰问。但“伤心”的家人均认为,“伤心”是因为参加“戈壁青石”等人发起的自助游才导致事故发生,因而,自助游的发起者及同行驴友应该对“伤心”的死负有责任。今年4月21日,“伤心”的父母、妻子和儿女5人将这次旅游活动的组织者陈某,即“戈壁青石”和除“油菜”外其他14名同行驴友告上法庭,要求15人赔偿李某(即“伤心”)家属抚养费、死亡补偿金、精神抚慰金和丧葬费各项费用总和的50%,共计260989.5元。

  这起河南“驴友”第一案在驴友圈内引起震动,受到广泛关注。

  庭审焦点

  今年8月17日,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庭审的焦点集中到同行者对于自助式户外运动中的伤亡该不该担责的问题。

  包括“戈壁青石”的被告方辩称:自助式户外运动是一种不同于常规旅游的活动,其采取的一般不是常规的旅游线路,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加入者相互之间是自由组织、自愿参加、自我管理、风险自担的关系。大家有共同的爱好,才自愿参与进来,不存在谁领导谁,谁为谁负责的问题。“伤心”多次约伴参加户外活动,说明他对自助活动的活动规则和存在的风险性是明确知道的,也是自愿承担的。整个事件中,约伴人和同行驴友已经尽到风险提示及救助义务,不存在任何过错。

  被告方同时称,当天从事发地点经过的有三支户外队伍,鹤壁队17人(其中有三个十几岁的孩子)已经最先通过,郑州队17人穿插在洛阳队46人中间通过。几个人抬着“伤心”的遗体也是从这条山路上通过的。“伤心”作为一名身强力壮的老驴,如果不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怎么会坠崖身亡呢?而且,事发后原告从各种途径获得的相关补偿已经超出其诉讼请求的数额。既然损失是由其自身过错造成的,就应当由其自己承担,这也符合户外探险活动的风险自担原则。

  法院审理后认为,“伤心”与被告是在网上相约共同参加自助游太行拉练的驴友。该自助式户外活动,是由驴友AA出资共同进行,不属于经营活动。活动公约中明确载明:活动者本着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伤心”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是多次组织、参加户外活动的驴友,对该活动的风险是明知的,并自愿参加,说明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在事故发生后,被告“戈壁青石”等人不但进行了积极救助,而且还组织捐款。原告再要求被告支付相关费用,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这也可能违背了“伤心”生前的愿望,为了逝者得到安息,生者得到安慰,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近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双方均未提出上诉,该案判决书9月1日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驴行安全

  其实,在“河南驴友第一案”之前,国内曾有过两起相似案例。

  2006年7月7日,南宁女孩“手手”(网名)参加一个由网友组织的自助游时,被山洪冲走。后来,她的家属将同行驴友告上法庭。该案被称为我国首例遇难驴友家属状告驴友案,官司打到了二审。一审判决“头驴”有过错,应该赔偿16.3万元,其余驴友连带赔偿4.8万元。但南宁中院终审认为,“当事人(驴友)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判决组织者及同行驴友仅承担数千元补偿责任。

  2007年3月6日,央视体育中心栏目编辑夏子(网名)报名参加网友在绿野网站发帖召集的“灵山游”。活动当天,因天气等原因,“驴友”们协商改变了行进路线,行走时间大大超出原计划。当天午夜,夏子突然出现虚脱并昏迷。3月11日中午,夏子在救援人员帮助下被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夏子的家人随即将网站及“头驴”告上法庭。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组织活动的“驴友”和网站不承担责任。

  “每次出行,妻子依依不舍担忧的眼神,让我迈出家门的那一步异常沉重;只要母亲知道了,她就会在佛前上香,祷告,求佛祖保佑自己儿子一路平安!一再叮嘱:小心点儿,危险的地方不要去;父亲虽不善言辞,可是那注视你的眼神分明蕴含着深深的牵挂1案件虽然审结了,但“戈壁青石”仍然没有一丝的轻松,这不仅来自于对“伤心”的怀念,作为一个酷爱户外运动的驴友,此次事件后,他感受更多的是对家人的那份责任。

  自助式户外运动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运动方式,目前,我国在组织户外游方面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相关安全管理还是一个空白。但由于野外防范、规避危险和救助知识缺乏,近年自助游意外事件不时发生。采访中,法律界人士提醒广大爱好出游的驴友,应该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及救助知识,量力而行,谨慎组织,让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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